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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

2015-12-04 23:32 来源:金融时报 点击: 文字:(,,)

 中国保监会关亍印发《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

                        (保监发〔2015〕108 号)

 

      为全面反映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情况,满足对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癿监管需求,中国保监
会于2015 年11 月20 日颁布了该制度。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各保险集团(控股)
公司、保险公司从2016 年4 月开始按该制度要求报送一季度数据。
      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充分重视新增统计信息癿报送工作,及时修改中国保险统计信
息系统的对接系统,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
相关统计信息。各保险公司应按照“全科目、大集中、一级报三级”的方式,通过中国保
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统计指标。
      《制度》指出,统计内容主要是各人身保险公司开展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根据《人
身保险公司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年金
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
龄不得小二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另外,《制度》规定,其他人身保险转换为养老年金保险的,自转换之日(保险合同
发更之日)起纳入养老年金保险迕行统计。此外,新增统计指标中还包含了报告期末被保
险人为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相关指标。

责任编辑:cn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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