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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12-22 14:03 来源:未知 点击: 文字:(,,)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就金融工作情况进行报告,其中涉及商业保险的事项如下:

      金融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金融业总资产超过 400 万亿元,5 家银行、保险机构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全球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 17 年稳居全球第一。

      一、2022 年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及成效

      (二)金融业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2022 年,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截至 2022 年 6 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 407.42 万亿元,保持合理增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87%、1.67%,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20.8%,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中位数分别为 291%、32%,均大幅优于监管标准。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落实金融管理和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2 年 1 月至 9 月,人民银行处罚被监管机构 521 家次,处罚责任人员 782 人次,罚没合计约 6.3 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 280 件;银保监会处罚银行保险机构 3200 家次,处罚责任人员 5400 人次,罚没合计 20 亿元;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案件 522 件,作出处罚决定 224 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和通报案件线索 94 件。加强期货现货联动监管,促进动力煤、原油等基础工业品价格平稳运行。

      (四)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启动养老储蓄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二)全面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四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抓紧推进金融稳定法出台,加快修订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反洗钱法等重要基础性法律。

      (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和本源,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发挥保险资金优势。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高适配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刺激和释放新需求。

     (四)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发展,深化车险合改革。三是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在安全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构建与金融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走出去”经营管理水平和全球竞争力。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各方责任,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发挥好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操作平台作用,夯实资源保障体系,形成“好人得好报、坏人得坏报”的正确预期,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对跨行业、跨区域和跨境风险,加强监管协同和上下联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来源于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cn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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